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5-01来源:华体会体育app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企业主要从事饲料生产与销售、生猪养殖与销售及兽药的生产与销售。

  公司主要提供猪饲料、禽饲料以及少量水产饲料和反刍饲料,产品结构以全价料为主,同时预混料和浓缩料产品也已形成了一定规模。饲料产品大多数都用在饲喂畜禽及水产品,为畜禽及水产品生长提供必要的营养元素。公司是国内大型生猪养殖和饲料企业,报告期内公司集中资源聚焦生猪养殖主业,饲料业务能够较为灵活、充分地配合公司经营规划进行发展。

  公司是国内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公司基本的产品包括肥猪和仔猪。报告期内,公司肥猪产品主要出售给批发商、肉联厂及肉食品加工厂进行屠宰及深加工,仔猪主要出售给其他养殖单位或个人进行育肥。

  主要产品以猪、禽用兽药为主。企业主要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兽药、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兽药产品大多数都用在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发展生猪养殖业务,公司饲料及兽药业务主要支持主业并灵活配合公司经营规划进行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下辖饲料、生猪养殖、兽药三大业务板块,公司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模式如下:

  2023年公司饲料业务受公司阶段性经营规划和资金情况影响较大,四季度末公司依据《重整计划》借助双胞胎集团强大的经营管理能力,复用双胞胎经营管理模式逐步盘活公司饲料业务,大多数表现在以下方面:

  (1)强化对营销前台的管控,重新构建前后台作战体系及分权和行权,强化前台主战、后台主建的职责分工,建立更高效的流程化经营组织;

  (3)针对不一样客户群体采用不同的业务模式,分销主要围绕优质经销商开发,在全国各乡镇布局经销商网点,家庭大猪场采用直销经营模式,养殖公司和规模化大猪场采取OEM代工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养殖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有自繁自养模式和“公司+农户”合作养殖模式。

  “公司+农户”模式是一种轻资产扩张模式,即在公司的繁殖场周围一定区域内,发展若干合作养殖农户,公司为农户提供仔猪、饲料、兽药、全程养殖技术指导和管控,公司负责生猪销售,并承担肥猪销售的市场风险,合作农户负责育肥阶段猪场的建设投资、生猪育肥饲养工作,不承担生猪养殖的市场风险。该模式的核心是融合了公司成熟的猪场管控技术及环保建设优势、品牌优势、完整的产业链优势、养殖技术优势及肥猪的销售优势,并结合了农户的固定资产建设、土地资源、养殖责任心等要素,该模式可突破自建猪场的资金瓶颈,推动公司生猪养殖业务以更快速度扩张。在“公司+农户”模式下,公司会根据合同要求对养户出栏率、料肉比、饲养时间等指标进行约束性考核,并定期对考核结果无异议的养户进行费用结算。

  公司兽药产品主要是通过一级代理商进行分销,同时成立养殖技术培养和训练学院,面向规模猪场培训专业养殖技术。公司充分的利用自身在动物疾病服务方面优势,通过专业的技术服务经营销售团队为高端客户提供养殖场疾病防控服务及个性化的产品定制。

  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处于预重整期或重整期,生产经营受到资金和人员等方面资源掣肘,同时出于支持养殖主业持续稳定经营和核心资产稳定需要,公司暂时性压缩饲料业务规模。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饲料(含调拨至养殖板块)合计64万吨。

  报告期末,随着重整工作的完成,公司财务情况和资金状况得到一定的改善,同时双胞胎集团为公司饲料业务团队打造、经营管理、平台系统、运营资金等方面提供支持,公司真正开始启动复工复产工作,优先在市场容量大、有物流优势的区域复工复产。

  在饲料研发上,公司依托双胞胎集团强大的研发平台和能力,重新对正邦饲料产品做优化赋能,以工厂为基地,产品对标市场主流友商,从营养和产品性能上打造性价比领先的产品,来提升市场竞争力;在饲料生产上,复用双胞胎集团完善的工厂管理体系和领先的生产的基本工艺,提高工厂生产效率,改进生产的基本工艺,提高高性价比产品的保障能力;在销售端,公司已通过启用多个经营销售团队、举办招商会等方式加快恢复重点区域布局,加速饲料业务的盘活。

  报告期内,公司在资金和人员配置等资源有限、养殖效率及产能利用率不足等情况下,积极开展各项应对举措以尽可能减少亏损,保证生产经营的持续性,保护核心优质资产的完整。报告期内,公司生猪出栏共547.85万头,其中商品猪出栏213.35万头。

  公司坚持长期育种工作,培养了一批业务技术骨干,同时也跟华中农业大学、江西农业大学等国家重点农业院校保持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公司2020年—2021年期间合计进口种猪11120头,拥有法系、美系、加系、托佩克系等较为丰富的育种资源,建立了从核心群、扩繁群、商品群的一整套完整的育种体系,为公司育种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业务基础;2023年公司育种工作的目标是维持核心种猪场优质种群的延续。报告期内生猪行情长时间处于底部,公司处于预重整及重整阶段,种猪生产和销售业务承压,但育种工作整体实现了平稳过渡,公司种猪资源和育种成果与双胞胎集团育种业务高度互补,双胞胎集团将帮助公司整合育种资源并有效拓展种猪销售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维持核心种猪种群的延续和稳定,但繁殖种群和育肥种群规模与栏舍产能相比仍处于不饱和阶段,公司栏舍产能利用率仍有待提升,由此产生大量闲置资产折旧、摊销、减值以及租赁资产退租等直接损失,同时也大幅度的增加了养殖成本,影响经营效益。因此在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核销及处置无使用价值的闲置及低效资产等手段,继续清退冗余产能,优化公司整体资产质量,同时也对基础良好的猪场来投资收益测算,有序开展重整后的复养复产工作。为此公司成立专门的资产处置团队对复养复产工作进行项目制管理,将工作责任穿透落实到个人,同时通过具有吸引力的激励手段激发员工积极性,加快项目进度,提升完成质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完成超过15万套智能设备的安装,包含自主研发的精准饲喂器、点猪摄像头、温度控制器、温湿度记录仪、环境控制器和智能IOT(物联网)服务器等。公司开发完成的供料系统,已在多个场区进行了业务运用,满足了对不一样、不同日龄猪只的日常喂养;公司通过环控数据应用平台实时监控猪舍内温湿度的曲线以及风机、水帘、喷淋的开启情况,实现了对环控器温湿度调节策略和猪场标准化温湿度策略的远程控制;公司使用预警设备对别的设备运行不正常的情况进行警报和预警,如下水下料运行异常警报、温湿度超过标准异常警报、料量缺失警报、料霉变预警、设备在离线警报等,有关人员可以通过办公软件、短信以及电话等多渠道接收警报,从而达到实时监控的效果。

  公司以往的实践证明智能设备的使用能够减少人工操作,提高养殖效率。同时现代化的猪舍能为生猪提供最佳的生长环境,结合现代防疫技术,可以提升生猪整体健康水平,提高生产成绩,为生产决策提供数据支持,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重点养殖区域的聚焦和人力资源的适配。公司已通过战略调整确立了以江西总部为辐射中心的南方地区作为重点发展区域。“养得活”是发展生猪养殖业务的基础,选择大于努力,南方部分地区气候及地形针对“预防非洲猪瘟”形成天然环境优势,叠加一定的人口及销售资源,尤其是在广东、广西、福建等沿海省份还具备充足的港口资源形成饲料原料的进口优势,有利于公司加速业务调整恢复养殖效益,深化变革不断提升经营效率,以精细化管理轻装上阵再发展。

  公司的兽药业务主要产品以猪、禽用兽药为主。公司主要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兽药、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添加剂等产品。兽药产品主要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

  报告期内公司兽药业务研发方向主要为中药类产品,2023年成功上市中药类新产品玉屏风颗粒。

  报告期内,饲料业务因合并范围变更、现金流影响,对外销量大幅下滑;生猪养殖业务因主动调减产能的影响,出栏规模出现大幅下滑;兽药业务因业务发展转型等原因销量也出现回落。

  报告期内,受国内生猪市场行情“隆冬”及自身有限的资源条件影响,公司仍采取保生产、稳经营的保守态势进行运营管理,同时公司积极推动预重整及重整工作,《重整计划》于报告期末执行完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9.92亿元,同比下降5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29亿元,同比增长163.72%。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如下:

  1、报告期末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通过实施《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清偿正邦科技及正邦养殖系列公司债务、引入重整投资人的投资款,其中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实施以股抵债产生的重整收益176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现金流得到了根本性改善。

  2、报告期内,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设立信托平台公司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以及应收原子公司款项账面余额与其账面价值差额抵减投资收益后,扣减利润24.64亿元。

  3、报告期内,公司因执行重整,被动代为清偿正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部分担保债权等9.11亿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扣减利润金额9.11亿元。

  4、受制于国内生猪市场行情及公司资金状况,生猪养殖业务继续采取阶段性防守战略

  报告期内,公司施行灵活的销售策略,根据行情和公司自身情况调整生猪销售结构和销售数量,根据生产经营规划把控资金回流节奏,保证资金安全,维持生产经营的稳定性。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大部分时间处于预重整及重整阶段,财务和资金等方面的紧张情况尚未得到充分缓解,因此经营上仍采取阶段性防守战略,但公司能繁种群数量、生猪存栏情况相对稳定,PSY、料肉比、存活率等关键养殖指标稳中有进。

  5、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导致费用率较高,正通过资产优化及复工复产不断摊薄公司费用

  一方面公司长时间处于预重整及重整阶段,出于维稳需要生产经营采取战略防守态势,另一方面公司财务和资金状况受限,导致公司2023年整体业务规模相比高峰期仍处于低位,闲置饲料工厂、养殖栏舍的折旧摊销,以及人效较低、组织无序等产生的不合理成本和费用等问题亟待解决。报告期末,公司通过重整工作已一定程度改善财务和资金状况,通过深度梳理和处置闲置低效的自有和租赁资产、科学调整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制定精准激励有成效奋斗者的考核机制等方式,不断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升员工思想高度和工作积极性,以适应公司新的发展的需要。

  6、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期末存栏生猪及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10.36亿元。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

  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1、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公司于2022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28),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永联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6,362万股。

  公司于2022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60),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分别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14,881,316股、17,833,067股,合计32,714,383股,减持数量已过半。

  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收到正邦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永联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获悉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暨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3、报告期内,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设立信托平台公司,公司将旗下黑龙江正邦农牧有限公司、扶余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恭城正邦畜牧发展有限公司、黄骅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喀喇沁旗正邦农牧有限公司、利津正邦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80余家分子公司转让至信托平台,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以及应收原子公司款项账面余额与其账面价值差额抵减投资收益后,扣减利润24.64亿元。

  4、根据《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系列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关于涉回购义务的债权,正邦养殖系列公司对该等债权人的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将得以全部履行,此后该等债权人所持有的回购股权或回购合伙份额(如有)将归正邦养殖系列公司所有。”由此,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知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债权人通过执行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系列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领受偿债资源,取得上市公司71,989,605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0.77%,从而形成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解决上述形成的交叉持股问题。

  5、根据《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所述,“关于涉回购义务的债权,正邦集团及江西永联对该等债权人的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将得以全部履行,此后该等债权人所持有的回购股权或回购合伙份额将归新正邦集团所有。涉回购义务债权人需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的10个工作日内,配合新正邦集团或新正邦集团指定主体完成签署必要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将其所持有的回购股权或回购基金份额全部转让至新正邦集团或新正邦集团指定主体,转让对价即为重整计划下向涉回购义债权人分配的现金、股票及对应债权人持股平台份额。”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上述转让定价原则,公司作为该等回购股权或回购基金份额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若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等8家投资企业根据《正邦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永联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将所持有的回购股权或回购合伙份转让至新正邦集团即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有,公司将与关联方南昌新振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被动形成共同投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鲍洪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各独立董事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在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9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1.50%,毛利率-14.32%,较上年增长13.23%;四项费用22.8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0.09%;实现归母净利润85.2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3.72%。

  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53.97%,较年初下降94.41个百分点;总资产174.94亿元,较上年末下降25.47%;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4.4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1.58%;存货期末余额12.30亿元,较上年末下降47.90%;生产性生物资产5.00亿元,较上年末下降45.01%;所有者权益99.98亿元,较上年末上升214.53%。

  4、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披露于2024年4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035号公告。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5.29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8.83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21亿元,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3.52亿元。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不具备分红条件,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036号公告。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037号公告。

  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立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北京大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项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038号公告。

  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039号公告。

  10、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非标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1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董事会同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该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040号公告。

  1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缓解公司产业链部分优质养殖户、经销商等生态圈合作伙伴困难的状况,加强其与公司的长期合作,促进生态圈合作伙伴与公司的共同进步,保证生态圈合作伙伴的稳定,有效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恢复与发展,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生态圈合作伙伴提供不超过60,000.00万元担保。

  《关于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041号公告。

  1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0亿元(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其中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在全年预计担保总额范围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同类担保对象间调剂使用。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股东大会审议年度担保额度相关议案之日止。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此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以上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类金融机构及财务公司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保理业务、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以及下属子公司与中粮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厦门国贸农产品有限公司、厦门国贸农林有限公司、厦门建发物产有限公司、上海浦耀贸易有限公司等供应商发生的饲料原料等购销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042号公告。

  关联董事鲍洪星、华涛、华磊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参与表决董事低于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043号公告。

  15、《关于2024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及资金受托支付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鲍洪星、华涛、华磊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参与表决董事低于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关于2024年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及资金受托支付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044号公告。

  关联董事鲍洪星、华涛、华磊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参与表决董事低于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045号公告。

  1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锁定公司产品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根据公司经营目标,预计未来一年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便于业务开展,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046号公告。

  1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19、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20、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2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详见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047号公告。

  22、《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完善薪酬激励体系,实现激励约束并重,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面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制订《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鲍洪星、华涛、华磊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参与表决董事低于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3、《关于〈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鲍洪星、华涛、华磊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参与表决董事低于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见2024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

  2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2)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股票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持有人确定标准、持有人认购持股计划份额标准等;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是否参与公司配股、增发、可转债等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若相关适用法律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变化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修订和完善;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适用法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鲍洪星、华涛、华磊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参与表决董事低于3人,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7、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8、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4—049号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公司将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2024年5月13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议案7.00、8.00、13.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议案9.00、10.00、11.00、14.00、15.00、16.00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江西双胞胎农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2024年4月30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授权委托书最晚应当在2024年5月14日17:00前交至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本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股东代理人现场参会时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文件供本公司核验的,本公司有权拒绝承认其参加现场会议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能够最终靠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本人(本单位)作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做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